落戶“愿落盡落” 十項惠臺出入境政策措施在閩實施
編輯: 左妍冰 | 時間: 2024-01-03 11:47:59 | 來源: 新華社 |
新華社廈門1月2日電(記者吳劍鋒、付敏)“很高興能成為廈門居民,實現(xiàn)了我長期期盼的目標!”任教華僑大學的臺胞張立齊1日從廈門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隊民警手中接過了《臺灣居民定居證》。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支持福建建設兩岸融合發(fā)展示范區(qū)十項出入境政策措施實施后首位在閩定居的臺胞。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fā)展新路 建設兩岸融合發(fā)展示范區(qū)的意見》,出入境管理局于2023年11月6日出臺鼓勵臺胞來閩定居落戶、便利臺胞在閩生活發(fā)展等十項出入境政策措施(以下簡稱“十項措施”),并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據(jù)了解,“十項措施”落地實施“臺胞在閩定居落戶‘愿落盡落’”政策,明確臺胞可以向福建省內(nèi)擬定居地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審批時限由20個工作日縮短為10個工作日。經(jīng)批準的,可以在擬定居地辦理落戶。
“十項措施”中還包括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以下簡稱“臺胞證”)實行“網(wǎng)上辦”“口岸辦”“集中辦”,讓臺胞辦證方式更加便捷,辦證渠道更加豐富;同時推動在廈門設立出入境證件制作中心,廈金、福馬“同城生活圈”人員辦理出入境證件時限由7個工作日縮短至5個工作日。
“以往臺胞申辦五年期臺胞證,須在入境后前往出入境管理機構窗口提交申請。‘十項措施’實施后,臺胞在口岸即可申請五年期臺胞證,并通過寄遞方式領證,無需再專門前往出入境管理機構窗口申辦證件。”廈門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隊支隊長馬翠琳說。
“‘即需即領’,‘想來即來’,更加方便了!”1月1日上午,臺胞陳女士在乘坐“小三通”客輪來廈的路上,通過“移民局12367”App提交了一次性臺胞證申請,抵達廈門五通口岸后直接領取證件,快速完成通關。談及這次辦證體驗,她贊不絕口。
此外,“十項措施”還包括推動臺胞證使用便利化,將在福建省內(nèi)擴大臺胞證聯(lián)網(wǎng)核驗服務范圍,豐富拓展應用領域,便利來閩臺胞享有交通出行、電子支付、就醫(yī)診療、酒店住宿等政務、公共、互聯(lián)網(wǎng)服務,進一步便捷臺胞在閩學習、工作、創(chuàng)業(yè)、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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