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保護后利用 北京擬鼓勵歷史建筑有序開放

北京市堅持先保護后利用的原則,擬鼓勵和支持歷史建筑等保護對象的合理利用和有序開放,鼓勵歷史建筑結合自身特點和周邊區(qū)域的功能定位,引入圖書館、博物館等文化和服務功能。

 

1月23日,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四次會議開幕。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張清向大會作關于《北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草案)》(下稱條例草案)的說明時如是說。

 

歷史建筑,是指具有一定保護價值,能夠反映歷史風貌和地方特色,尚未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且尚未登記為不可移動文物的建筑物、構筑物。

 

擦亮歷史文化名城的金名片

 

北京是世界聞名的歷史文化名城,是中華文明的一張金名片,1982年被確定為全國第一批歷史文化名城。2005年,北京市制定《北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2008年,國務院頒布《歷史文化名城名鎮(zhèn)名村保護條例》。

 

張清表示,為更好地加強老城整體保護,有必要重新制定《北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將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重要理念和要求轉化為制度安排,為深入推進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工作、進一步擦亮歷史文化名城的金名片提供法規(guī)支撐。

 

2019年12月,北京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討論并同意重新制定《北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2020年10月、11月、12月,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對條例進行了三次審議。2020年12月25日,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了提請市人民代表大會審議條例草案的議案。

 

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成果社會共享

 

條例草案共七章七十七條,分為總則、保護體系、保護規(guī)劃、保護措施、保護利用、法律責任、附則。

 

條例草案注重整體保護與重點保護相結合,堅持名城保護的整體性、全覆蓋,同時突出對老城、三山五園地區(qū)等重點區(qū)域的保護。堅持保護與利用相協調,促進保護對象的活化利用,加強傳統(tǒng)文化的展示與傳承。

 

與此同時,條例草案還以保護促民生,把保護歷史遺跡、保存歷史文脈與改善人居環(huán)境結合起來,實現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成果社會共享,惠及更多民眾。

 

條例草案所稱的三山五園,是指對北京西北郊以清代皇家園林為代表的各歷史時期文化遺產的統(tǒng)稱。三山指香山、玉泉山、萬壽山,五園指靜宜園、靜明園、頤和園、圓明園、暢春園。

 

老城整體保護是重中之重

 

條例草案堅持名城保護的整體性、全覆蓋,明確北京歷史文化名城的范圍涵蓋北京市全部行政區(qū)域,做到應保盡保。把老城整體保護作為重中之重,嚴格落實老城不能再拆的要求,保護老城整體格局,彰顯平緩開闊、壯美有序的整體空間秩序。

 

同時,條例草案還要求加強三山五園地區(qū)和大運河文化帶、長城文化帶、西山永定河文化帶等三條文化帶保護。

 

核心保護范圍內嚴控擴建等活動

 

條例草案要求實施分類管控。即在核心保護范圍內,除市政公共設施以及風貌恢復建設以外,不得進行新建、改建、擴建等建設活動;在建設控制地帶內,建設活動應當符合保護規(guī)劃確定的建設控制要求,與核心保護范圍風貌相協調;在成片傳統(tǒng)平房區(qū)及特色地區(qū)進行建設活動,應當注重保護歷史格局、街巷肌理和傳統(tǒng)風貌。

 

可申請式退租以改善居住條件

 

條例草案提出,各區(qū)政府可引導、鼓勵歷史文化街區(qū)、成片傳統(tǒng)平房區(qū)和特色地區(qū)的房屋所有權人、使用人,自愿通過申請式退租、房屋置換等方式改善居住條件。

 

對于破壞歷史格局、街巷肌理、傳統(tǒng)風貌,以及不符合保護規(guī)劃要求的建筑物,條例草案提出,各區(qū)政府、產權單位可以依法通過申請式退租、房屋置換、房屋征收等方式組織實施騰退或者改造。

 

鼓勵引入圖書館、博物館

 

條例草案堅持先保護后利用的原則,鼓勵和支持歷史建筑等保護對象的合理利用和有序開放。

 

為更好地展示傳承傳統(tǒng)文化,條例草案還鼓勵結合重大歷史事件等,依托革命史跡組織開展紀念活動,弘揚愛國主義和革命傳統(tǒng)精神。鼓勵歷史建筑結合自身特點和周邊區(qū)域的功能定位,引入圖書館、博物館等文化和服務功能。鼓勵歷史名園采取多種開放方式,使歷史名園貼近市民生活。(陳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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