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設1217個受理點接受港澳臺居民申領居住證

福建省貫徹實施《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fā)放辦法》新聞發(fā)布會27日在福州舉行,福建省公安廳副廳長杜清森透露,福建省公安廳決定該省公安戶籍辦理窗口均設立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辦受理點,共有1217個。

 

《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fā)放辦法》將于9月1日正式實施。居住證使用18位身份號碼,與大陸居民身份證位數一致,符合條件的港澳臺居民可自愿申請領取。

 

杜清森表示,福建省公安機關正全力做好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fā)放最后階段的籌備工作,開展工作人員培訓、受理系統(tǒng)和制證設備聯(lián)調測試等,確保如期開展受理發(fā)放工作。

 

9月1日恰逢星期六,據悉,福建省公安機關受理窗口將正常上班,受理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請。居住在福建符合申領條件的港澳臺居民可以到受理點申請辦理。

 

福建的1217個受理點的詳細地址將在“福建公安公眾服務網”“福建警方”微信公眾號發(fā)布,包括1052個公安行政派出所、150個公安邊防派出所的戶籍辦理窗口、15個行政服務中心公安辦證窗口。

 

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港澳臺居民,可在居住地享受勞動就業(yè)、參加社會保險、依法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等3項權利,義務教育、就業(yè)、衛(wèi)生等6項基本公共服務,以及涉及諸多方面的9項便利。

 

福建是臺灣同胞的主要祖籍地和聚集地,許多臺商臺胞長期在福建工作、學習、生活。近年來,他們普遍反映《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使用不夠方便。福建省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副主任鐘志剛表示,臺灣居民居住證可以與大陸的社會公共服務系統(tǒng)普遍兼容。

 

“制定實施臺灣居民居住證政策最大的意義就是便民、利民、落實同等待遇。”鐘志剛表示,制發(fā)臺灣居民居住證,使困擾在閩臺胞多年的問題迎刃而解,基本實現了他們在學習、工作、生活中與福建居民“同等待遇”。(閆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