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上海今日啟動離境退稅 政策實施效果或超海南

北京上海今日啟動離境退稅 政策實施效果或超海南

 

財政部6月29日發(fā)布公告稱,自2015年7月1日起,北京市和上海市實施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離境退稅是指境外旅客在離境口岸離境時,對其在退稅商店購買的退稅物品退還增值稅的政策。

 

與海南試點政策相比,新政明確將在全國符合條件的地區(qū)實施的離境退稅政策,主要包括三方面的調整:一是擴大了離境口岸范圍,在航空口岸的基礎上,新增了水運口岸和陸地口岸。二是擴大了退稅物品范圍,將海南試點時的正面列舉方式調整為以負面清單方式,退稅物品范圍由21類物品擴大到除禁止、限制出境和增值稅免稅物品外的所有物品。三是降低了起退點,由800元下調至500元。

 

滿足四大條件可申請退稅

 

據介紹,境外旅客申請退稅,需要同時符合四個條件: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稅商店購買的退稅物品金額達到500元人民幣;退稅物品尚未啟用或消費;離境日距退稅物品購買日不超過90天;所購退稅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隨身攜帶或隨行李托運出境。

 

應退增值稅額=退稅物品銷售發(fā)票金額(含增值稅)乘退稅率(11%),但退稅代理機構需要收取2%手續(xù)費,實退增值稅額為應退增值稅減去手續(xù)費。即如果消費1000元人民幣,實際上收到的退稅額為90元。

 

不過,并不是所有境外旅客到京任意地方都可以享受退稅優(yōu)惠。其中,境外旅客是指在我國境內連續(xù)居住不超過183天的外國人和港澳臺同胞;離境口岸為實施離境退稅政策的地區(qū)正式對外開放并設有退稅代理機構的口岸,包括航空口岸、水運口岸和陸地口岸。

 

辦理退稅須持有“一票一單”

 

據了解,北京首批獲得離境退稅資格的企業(yè)有86家,其中百貨商場占比超過50%,其次是老字號企業(yè)以及購物中心。與之對應,上海首批退稅商店共27家,主要分布在中心商業(yè)街區(qū)、旅游購物景區(qū)、涉外居住商業(yè)社區(qū)。

 

據介紹,目前首都機場T2、T3航站樓的海關核驗機構和退稅辦理中心已準備就緒。在上海,境外旅客則可以在浦東國際機場和虹橋國際機場進行離境退稅。退稅幣種是人民幣,退稅方式包括現金退稅和銀行轉賬退稅兩種。

 

境外旅客在退稅商店購買退稅物品后,需向退稅商店索取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申請單和銷售發(fā)票。境外旅客在口岸離境時,須持有退稅物品、退稅申請單、銷售發(fā)票、本人身份證件向海關申報,經海關驗合無誤,再向設在離境口岸隔離區(qū)內的退稅代理機構申請辦理增值稅退稅。

 

京滬實施效果或優(yōu)于海南

 

目前,美國、歐盟、日本、韓國、加拿大、巴西等50多個國家和地區(qū)均已建立離境退稅體制。中國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劉思敏對中新網生活頻道表示,離境退稅是發(fā)達國家旅游業(yè)的“標配”,中國出臺相關政策是正式與國際接軌的重要一步。

 

劉思敏認為,離境退稅政策的實施有利于增強我國入境游的競爭力。“入境游下滑由多重因素造成,主要原因有中國周邊國家強烈的競爭等。”他分析道,“過境免簽、離境退稅等政策都能起到一定的正面作用,起碼可以為入境游奠定一個良好的氛圍和基礎。”

 

京滬兩地實施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標志著我國離境退稅政策正式在全國范圍內啟動。實際上,為探索建立離境退稅制度,我國自2011年1月1日起已率先在海南開展了離境退稅政策試點。但離境退稅政策在海南試點實施至今,效果并沒有當初預想的好。據《經濟日報》報道,自政策實施以來至2015年4月30日,海南省國稅局共辦理退稅1443筆,退稅額582487.76元,2014年共辦理退稅231筆,退稅額108893.50元。而造成離境退稅在海南“遇冷”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商品種類限制和游客結構是2個最主要因素。

 

劉思敏預測,北京、上海離境退稅政策的實施效果會優(yōu)于海南,“京滬兩地本身就有比較大量的境外游客,他們不會放棄這個很好的購物機會。”(中新網生活頻道 蔣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