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青年觀東京奧運會有感

編輯:左妍冰|2021-08-18 11:24:44|來源:中央廣播電視總臺海峽飛虹

2020東京奧運會于2021年8月8日正式閉幕了。在新冠肺炎疫情仍然肆虐全球的背景下,這屆奧運會被迫延期了一年還能順利舉辦,實屬不易。7月30日,國際奧委會138次全會在東京召開并正式通過了奧運會新的格言,即除了原來的“更快、更高、更強”之外,將“更團結”納入了奧運會格言,充分體現了奧運會要更加團結世界各族人民的偉大信念。這讓我更加深刻地理解到,奧林匹克精神是全人類在體育事業(yè)中的共同追求,更是上千萬體育人用汗水和鮮血凝聚的寶貴精神。

 

一位運動員能夠代表一個國家或地區(qū)參加奧運會非常不容易,除了擁有天賦之外,還需要經過艱苦的訓練和激烈的比賽過程,不斷突破自身生理和心理的極限。同時,更有一群默默辛苦付出的教練團隊和科研團隊站在運動員的身后。能夠最終站到領獎臺上,其背后更需要付出比常人更多的努力和心血。

 

1987年,海峽兩岸開放民間交流,體育項目作為兩岸民心交流的載體,扮演著舉足輕重的地位。兩岸之間的體育交流活動形式多元且豐富,拉近了兩岸同胞彼此間的感情,也促進了兩岸之間的共同合作與發(fā)展。而這一切都來之不易?;叵?954年5月,國際奧委會第50次雅典全會以23票對21票通過決議,承認中華全國體育總會是中國奧委會。同時,臺灣宣布退出國際奧委會。但當時的國際奧委會主席、美國人布倫戴奇未經全會討論,悄悄把臺灣的奧委會以“中華民國”名義列入國際奧委會承認的國家奧委會名單里,力圖在國際體育組織中造成“兩個中國”的局面。為了反對國際體育組織的錯誤做法,中國于1958年中斷了與國際奧委會的聯系。1979年4月,在國際奧委會舉行的全會上,中國奧委會代表何振梁明確表達了中國國家體委提出的解決海峽兩岸合法席位的設想,得到了國際體育界的廣泛支持。1979年10月25日,國際奧委會執(zhí)委會在日本名古屋市舉行會議,一致通過了恢復中國在國際奧委會合法席位的決議。決議規(guī)定,在國際奧委會中,中華人民共和國,名稱是: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使用的歌、旗和會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和國旗,提交并經執(zhí)委會批準的會徽。位于臺北的委員會,名稱:中國臺北奧林匹克委員會。使用的歌、旗和會徽是:有別于正在使用的歌、旗和會徽,并須經國際奧委會執(zhí)委會的批準。這樣,就解決了中國海峽兩岸因為參賽隊名稱等問題在國際體育賽場上無法同臺競技的狀況。1979年11月26日,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副主席穆罕默德·姆扎里奧在瑞士洛桑國際奧委會總部正式宣布,經過國際奧委會全體委員通訊表決,以62票贊成、17票反對、2票棄權批準了國際奧委會執(zhí)委會在日本名古屋會議上通過的關于中國代表權問題的決議。1981年3月23日,國際奧委會宣布臺灣奧委會同意更改為“中國臺北奧林匹克委員會”,以會旗、會歌代替原來的“國旗”“國歌”等等。從此,在競技體育方面,兩岸走向了更深層次的交流互動。今年參加東京奧運會的中國臺北奧林匹克代表團乒乓球選手林昀儒,就曾經在海南省與中國國家隊運動員一起訓練。

 

在2020東京奧運會上,兩岸運動員都取得了優(yōu)異的成績,其中蘇炳添、全紅嬋、郭婞淳等人的表現讓我印象深刻。在羽毛球男子雙打比賽中,中國臺北隊的選手李洋、王齊麟,與中國國家隊選手李俊慧、劉雨辰一起,為全世界展現了一場緊張又刺激的巔峰對決。他們都是中華民族的驕傲!對于他們取得的成績,兩岸民眾理應一同慶祝。但現實情況卻是,臺灣島內有些政客和媒體卻有意操弄,變體育競技話題為政治話題,試圖挑起兩岸民心的對立與對抗。其實,這不是兩岸同胞愿意看到的結果。

 

從歷史上看,兩岸體育界攜手共同發(fā)展,才是利國利民的事情。比如1975年9月,第三屆全國運動會在北京市舉行,包括臺灣省代表隊在內的31個代表隊共計12497名運動員參加了運動會。這是臺灣省首次組團參賽全運會。臺灣著名抗日英烈林正亨之子林為民就是代表團里的一名乒乓球運動員。據林為民回憶說,全運會組委會把臺灣省代表團安排住進了北京當時條件最好的賓館——友誼賓館,還指派專業(yè)教練幫助指導訓練。林為民說:“最難忘的是兩岸運動員團結友愛,賽場內外充滿親人團聚、共敘友情的氣氛。觀眾為我們熱烈鼓掌、吶喊加油,讓我們深刻體會到海峽兩岸同胞骨肉相連、血濃于水的深厚情誼。”

 

近年來,大陸陸續(xù)出臺了一系列惠臺政策,其中很多內容都涉及到體育領域。比如2019年發(fā)布的《關于進一步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簡稱“26條措施”),其中第二十五條就是歡迎臺灣運動員來大陸交流;第二十六條允許臺灣運動員可以以內援身份參加大陸足球、籃球、乒乓球、圍棋等職業(yè)聯賽,符合條件的臺灣體育團隊、俱樂部亦可參與大陸相關的職業(yè)聯賽。今年7月18日,國務院印發(fā)《全民健身計劃(2021-2025年)》,提出到2025年,經常參加體育鍛煉的人數比例要達到38.5%,健康中國和體育強國建設將邁出新的步伐。這無疑給有志赴大陸發(fā)展的臺灣體育界人士提供了巨大的發(fā)展空間。

 

我認為,兩岸一家親,兩岸同胞不僅要共同弘揚國際奧林匹克精神,更要共同弘揚偉大的中華體育精神:“為國爭光、無私奉獻、科學求實、遵紀守法、團結協(xié)作、頑強拼搏”。我相信,兩岸同胞在體育層面上可以很好而且有效地促進融合發(fā)展;在競技體育、全民健身和體育產業(yè)等方面可以開展深度合作。兩岸體育英才定能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貢獻自己的青春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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