妄責香港國安法第43條 民進黨當局禍心不已

香港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近日正式生效。毫無意外,民進黨當局再次跳腳,不僅妄加指責、肆意污蔑,蔡英文甚至叫囂考慮反制。國家制訂香港國安法堵住安全漏洞,然而民進黨當局以為再次“撿到槍”。事實證明,這不過是進一步暴露了其妄圖插手香港事務(wù)、搞亂香港,謀求“臺獨”的險惡用心,正可謂是“婁阿鼠測字——做賊心虛”。

 

以香港祭旗“獨化”臺灣。眾所周知,自去年香港暴亂以來,民進黨當局極盡毒辣之能事,扇陰風點鬼火,越來越明目張膽支持“港獨”,以扶持“港獨”令“兩獨”合流,互相勾結(jié)、沆瀣一氣,圖謀搞亂香港。尤打著“保臺”旗號,不斷消費甚至透支香港議題,宣揚“今日香港,明日臺灣”。蒙蔽、恐嚇人民,層層加碼“仇中反中”情緒,大造白色恐怖。民進黨當局眼里、心里根本沒有臺灣人民,更沒有香港的福祉,其念茲在茲的不過是其政黨利益,以香港之血祭旗,大肆舔食“人血饅頭”,謀取選票繼續(xù)“毒化”與“獨化”臺灣,這才是他們真實而丑惡的目的。

 

雞鳴狗盜之輩“可恨可憐”。

 

與“港獨”媾和早已世人皆知,不過民進黨當局概不承認,大有“喝醉酒的人高呼自己沒醉”的心態(tài)。但縱觀香港國安法立法至今,綠營政客大念歪經(jīng)、大潑臟水,大加指責、聒噪不止,實為心中有鬼的跳梁小丑、雞鳴狗盜之輩,惹全世界正義國家厭煩。

 

此番上榜“43條實施細則”,直擊“臺獨”要害,令民進黨當局如芒刺在背。按照該實施細則,警方若要求提供資料,如果不遵從或給予虛假、不完整數(shù)據(jù),一旦定罪,外國或臺灣政治性組織或代理人將被判罰款及監(jiān)禁。這令他們坐立不安,于是“夜路吹口哨---虛張聲勢”。先是聲稱所謂“不尊重、不友善”,甚至妄言“制造恐慌”,“扼殺臺港正常交流”。然而,揚言限制“港澳條例”、斷臺港經(jīng)貿(mào)之舉,不也是此群鼠輩在操弄?殊不知,臺港經(jīng)貿(mào)高度聯(lián)結(jié),豈能說斷就斷!

 

而后,又強調(diào)“臺灣關(guān)心香港情勢,但從未介入”,“常年以來亦從未逾越分際”。民進黨當局不顧早已被打臉,仍進行如此蒼白狡辯。綠營政客嘴臉,實在丑陋不堪。其時,蔡英文仍宣稱“會跟蹤香港國安法施行,必要時將對臺灣民眾或是相關(guān)組織發(fā)出‘警訓’”,甚至“考慮反制措施”。如此“荒腔走板”,倒不知是可恨還是可憐。

 

一法穩(wěn)臺海,一法安香江。《反分裂國家法》和香港國安法,如達摩克利斯之劍,高懸在“臺獨”、“港獨”頭上,所有魑魅魍魎終將無處遁形,謀“獨”幻想終是南柯一夢。誠如國臺辦發(fā)言人朱鳳蓮所言,任何插手香港事務(wù)、攻擊“一國兩制”、分裂國家的企圖注定失敗。(作者 禾島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