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非法“占中”案宣判:“占中”九人全部有罪

編輯:母曼曄|2019-04-09 15:25:37|來源:環(huán)球網(wǎng)

據(jù)“香港電臺網(wǎng)站”9日報道,香港法院今(9)日對非法“占中”3名發(fā)起人戴耀廷、陳健民、牧師朱耀明以及立法會議員陳淑莊、邵家臻,“學(xué)聯(lián)”前常委張秀賢、鐘耀華,“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前立法會議員李永達6名參與者,就“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等6項罪名作出裁決。

 

其中,非法“占中”3名發(fā)起人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被裁定“串謀公眾妨擾”罪名成立,“煽惑他人煽惑作出公眾妨擾”罪名不成立;至于“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名,戴耀廷、陳健民被裁定罪名成立,朱耀明則被判無罪。

 

裁決一覽:

 

(一)串謀作出公眾妨擾

 

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罪成

 

(二)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

 

戴耀廷、陳健民、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鐘耀華:罪成

 

朱耀明:脫罪

 

(三)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

 

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鐘耀華:罪成

 

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脫罪

 

(四)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

 

黃浩銘:罪成

 

(五)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

 

黃浩銘:罪成

 

(六)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

 

李永達:罪成

 

2014年9月28日,以戴耀廷等為首的亂港分子,在外國勢力及亂港傳媒配合下,發(fā)動長達79日的違法“占中”,對香港社會造成嚴(yán)重?fù)p失。香港《大公報》在報道中直指,非法“占中”造成香港社會撕裂,受誤導(dǎo)的示威者,以爭取所謂的“真普選”為名,沖擊特區(qū)政府管治、侮辱攻擊警察,“占中三丑”(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三人)信誓旦旦的“愛與和平”變成空話,赤祼祼的“恨與暴力”盡現(xiàn)世人面前,為“港獨”冒起埋下禍根。而這場“占中”風(fēng)波帶來的深遠(yuǎn)禍害,最終的沉重代價是由普羅巿民埋單。

 

2014年12月,非法“占中”的3名發(fā)起人戴耀廷、陳健民和朱耀明向警方自首,表明會承擔(dān)法律責(zé)任,承認(rèn)“可能”違反《公安條例》。臺灣“中央社”在對此的報道中稱,這形同宣布終止“占中”運動。但有專家認(rèn)為,這不過是場“政治秀”。2017年3月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等9人被落案起訴。

 

去年11月19日-12月14日期間,非法“占中”就9名被告被控“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等罪在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審訊。但在案件去年11月正式開審后,9名被告卻宣稱罪名太重,是政治檢控,全部表明不會認(rèn)罪。

 

今日非法“占中”案正式宣判,據(jù)香港“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民間團體“香港島各界聯(lián)合會”“保衛(wèi)香港運動”今早便于法院外請愿,他們高呼“違法‘占中’煽‘獨’累港”等口號,要求法院依法嚴(yán)懲“占中”策動人,以維護香港法治精神。

 

曾是陳健民學(xué)生的“90后”教師穆家駿也直言,陳、戴身為學(xué)者,卻公然教年輕人違法,衍生出一批“港獨”、暴力組織,令人失望,他怒問:“肆意犧牲他人權(quán)益而得來的所謂‘公義’,有何公義可言?”對于非法“占中”令香港社會日益撕裂,“工記小花”陳穎欣質(zhì)問一眾非法“占中”搞手:“為什么不讓自己的子女去‘違法達義’,卻讓別人去做炮灰?”她憤怒表示,違法者必須付出代價,期待法庭裁決伸張正義,給年輕人正確指引。

 

香港“橙新聞”在8日的報道中援引了多位香港立法會議員、法律專家對此事的分析。香港法學(xué)交流基金會執(zhí)行主席、大律師馬恩國認(rèn)為,對于知法犯法的人法院必須對其定罪,才能彰顯公義,保衛(wèi)法治。在控罪合適下,對早知屬知法犯法的戴耀廷和一眾非法“占中”發(fā)起人,定罪是法院唯一選擇。

 

香港執(zhí)業(yè)律師、立法會議員張國鈞表示,非法“占中”事件發(fā)生至今已有很長一段時間,很多人都希望可以還社會一個公道,見到一個合乎公義的裁決。今次案件裁決,法庭的審訊、判決可以讓社會各界對非法“占中”事件有更深入的了解,對一些違法達意、“公民抗命”的說法提供一個法律的角度讓大家參考。

 

香港城市大學(xué)法律系副教授梁美芬認(rèn)為,非法“占中”發(fā)起人不明白也不了解《基本法》和香港法律,也低估了特區(qū)政府執(zhí)法決心,今次案件反映香港是法治地區(qū),違法者要面對法律后果,無論是誰也一樣,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经h(huán)球網(wǎng)報道 記者 張麗媛 齊瀟涵 付國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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