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香港不能成為臺當局的“政治提款機”

香港大公網(wǎng)14日發(fā)表評論說,自6月以來,香港激進示威者的暴力行動及規(guī)模不斷升級,一連串破壞社會安寧的暴力行為是回歸以來最嚴重、最廣泛、最具破壞性,已走到恐怖主義的邊緣,把香港這個素有安全城市美譽的國際大都會推至十分危險的境地。

 

臺當局卻竟然煽風(fēng)點火,公然力挺香港的暴力示威者,更有政客、知名人士公開為香港的暴力示威募集物資,充當后勤角色。這分明就是要令香港永無安寧之日。香港社會秩序越亂、經(jīng)濟越差,民進黨蔡當局就越高興,因為這樣他們就可以叫囂“一國兩制”失敗。其用心如此險惡,令人不齒。

 

香港發(fā)生《逃犯條例》修訂風(fēng)波后,臺當局不僅隔岸觀火,還頻頻聲援香港的暴力示威者,說“港府武力鎮(zhèn)壓”、“危害香港民眾人權(quán)與安全”云云。這根本是顛倒是非、混淆視聽。

 

香港特區(qū)政府向來尊重言論、示威、集會等自由和權(quán)利。這兩個月來,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的人士已舉行了多次游行和集會,有充分表達要求的空間和自由。而且特首林鄭月娥早在六月中旬就已宣布暫緩《逃犯條例》修訂,上月九日還強調(diào)修例工作已經(jīng)“壽終正寢”。這意味著香港政府已經(jīng)全面停止修訂《逃犯條例》了。如果這不是傾聽民意,什么才是傾聽民意?

 

然而,盡管港府已響應(yīng)民眾要求,但仍有不少游行和集會最后演變?yōu)閬G磚頭、堵塞馬路、阻礙地鐵、到處縱火、涂污國徽、包圍警署、破壞立法會、沖擊中聯(lián)辦等暴力行為,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危害市民人身安全。難道警方可以坐視不理嗎?任何人、任何勢力都不能夠打著“民主”、“自由”的旗號破壞香港的法治。警察維護秩序、維護法治,得到香港廣大正義市民的全力支持。

 

臺當局一味說“香港政府使用武力鎮(zhèn)壓示威者”,但這些“示威者”做了什么,臺當局卻只字不提。他們不敢提,因為部分激進示威者的行徑人神共憤:他們在多區(qū)警署向警察投擲汽油彈,導(dǎo)致有警員被燒傷;他們用激光槍照向警員,造成12名警員受傷需求醫(yī)治療;他們伏擊休班警員,威脅說“轉(zhuǎn)場游擊占路已經(jīng)沒有用,一定要禍及警察妻兒”。

 

面對暴力示威者,香港警方的行動已經(jīng)相當克制。如果不是示威者非法集會,設(shè)置路障阻礙交通,警方會使用催淚彈嗎?如果不是示威者聚眾包圍警署、騷擾紀律部隊的宿舍,警方會使用催淚彈嗎?如果不是示威者用汽油彈襲警,警方會使用催淚彈嗎?香港警方嚴正執(zhí)法,卻被臺當局說成是“鎮(zhèn)壓”,何其荒謬。

 

臺當局不斷制造謠言、斷章取義、危言聳聽,無非就是要挑起臺灣民眾對大陸方面的敵意,大打“反中牌”,以鞏固綠營基本盤,拉抬岌岌可危的選情。

 

香港民眾切不可聽信臺當局的謊言。香港絕不能成為民進黨選舉的“政治提款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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