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商會:臺灣當局不應將大陸人才拒于門外

據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歐洲商會發(fā)布2019年度建議書,建議臺灣當局應簡化招攬外來人才的有關規(guī)定,還認為臺灣當局不應將大陸人才拒于門外。

 

歐洲商會人力資源委員會代表、律師許修豪指出,歐洲商會歡迎臺灣進一步改革勞動規(guī)章,因為當前規(guī)定仍有欠缺彈性之處,尤其應排除資深高階員工與經理人適用一般員工的工時及加班費規(guī)定。

 

許修豪指出,針對招攬外來人才,臺灣至少有4個相關規(guī)定,不僅彼此“疊床架屋”,還復雜到連當地人都很難看懂,就算翻譯成英文,外來人才大概也會因為看不懂而很難理解。

 

許修豪說,臺灣長年飽受低薪所苦,吸引外來人才的能力本來就有限,但相關規(guī)定卻相當保守,對任用外來高階人才采取極高嚴苛標準,“這根本是互相矛盾”。他認為,臺灣地區(qū)應參考大陸、香港等地區(qū),以及新加坡、韓國等國吸引外來人才的標準,做出修正。

 

許修豪還說,臺灣任用外來人才的新規(guī)定都不適用于大陸人士,但大陸擁有全亞太最大的人才庫,臺灣完全禁止大陸人才工作,是將巨大的人才庫拒于門外,歐洲商會建議臺灣相關規(guī)定應對大陸人才放寬適用。(中新網11月22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