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亂敲響警鐘輿論呼吁法治 香港須對暴力說“不”

暴亂敲響警鐘 輿論呼吁法治

 

香港必須對暴力說“不”

 

大年初一夜、初二凌晨,香港旺角發(fā)生回歸以后首次被定義為“暴亂”的惡性事件。300余暴徒用磚頭、碎玻璃瓶襲警,打傷記者,當街縱火,全港為之震駭。暴亂之后,香港怎樣才能重拾法治尊嚴、找回祥和氣氛?

 

沒有邏輯的“純暴力”

 

關(guān)于此次暴亂的起因,特區(qū)政府食物及衛(wèi)生局局長高永文澄清說,并非食環(huán)署人員驅(qū)趕夜市攤販引起。實際上,食環(huán)署人員當時只是執(zhí)行一般巡邏工作,并沒有對非法售賣熟食的小販作出警告或拘控,更遑論掃蕩,但卻被超過50人包圍、指罵和推撞,其間更有人突然將兩架裝有滾油的熟食車推向小隊人員。無奈之下,食環(huán)署才于當晚約21時40分要求警方協(xié)助。

 

暴亂組織者預先在網(wǎng)上發(fā)布“動員令”,不少暴徒戴口罩,拿著自制盾牌,這些都顯示出此次暴亂是有組織、有預謀的行動。暴徒們所說的“捍衛(wèi)夜市特色”,不過是個借口。

 

食環(huán)署依法辦事,竟能導出所謂的“官逼民反”,令人費解。對此,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表示,此次暴亂最大的特點,是沒有以往抗爭行動的“理想主義或者道德情操包裝”,也沒有說要達成什么“政治理想”,而是一種“純粹的暴力破壞行為”。

 

暴亂者在“動員令”中直言不諱地稱,“所謂大眾市民怎么看,已經(jīng)毫不重要!根本不要他們認同,他們也不敢出來阻礙我們。切勿浪費時間辯論,你只需令你的敵人知道……”這種完全不講道理的野蠻態(tài)度,頗有反社會的意味。

 

“本土派”實是“破壞派”

 

香港本是“全世界最安全的地方”,但法治形象這兩年卻連遭損害。連日來,香港各界對暴力行為作出強烈譴責。

 

中聯(lián)辦主任張曉明14日用“越來越暴力化甚至帶有恐怖傾向”來形容旺角暴亂。他表示,強烈譴責暴徒蓄意而且是肆意地實施打、砸、燒等暴力犯罪行為,同時譴責鼓吹“暴亂有理”、是非不分、黑白混淆甚至意圖嫁禍于人的奇談怪論。

 

香港特區(qū)行政長官梁振英14日表示,警方已拘捕65人,被捕人士多為無業(yè),且不少屬于極端政治組織,他們的政治訴求和以暴力表達政治訴求的方式,并非香港社會縮影,不能夠代表社會大多數(shù)。他再次呼吁社會輿論尤其是政黨,不要為這些暴力行為和背后動機開脫,將暴行合理化,更不要為這些暴亂人士涂脂抹粉。

 

香港撐警大聯(lián)盟14日發(fā)起游行,支持香港警方執(zhí)法。大聯(lián)盟召集人李偲嫣表示,對發(fā)生在旺角的暴亂感到心痛及難過,希望警方將當晚參與的暴徒繩之以法。

 

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xié)會副主席陳志豪說,本土派所發(fā)起的暴力行動損害香港國際形象,擾亂社會秩序,絕不代表香港多數(shù)市民的意愿,不代表港人利益,不代表香港核心價值,無資格自稱為“本土派”,實際上只是“破壞派”。

 

是誰在助長暴戾之氣

 

香港依然是世界最繁榮穩(wěn)定的地區(qū)之一,這股暴戾之氣究竟從何而來?觀察者指出,“占中”之后,香港法治基石遭到動搖,民粹氣氛持續(xù)泛濫,過去一些違法的極端人士不但未被嚴懲,反而得到某些政治勢力的聲援,以致抗議無罪、違法沒事的觀念日漸滋長。

 

香港星島日報社論指出,香港一些激進青年組織主張,對“制度性暴力”須要“以武制暴”,換言之,是給違法暴力行為披上“正義”的外衣。這是不少外國恐怖主義組織使用的伎倆,在網(wǎng)上和朋輩之間接受這種理論“洗腦”的青年,受到組織利用,成為以暴力沖擊社會制度和安寧的馬前卒。

 

香港的反對派政黨此次雖然也譴責暴力,但同時將矛頭指向港府,指責政府分裂社會,有人宣稱沖突是警察朝天開槍造成,有人甚至污蔑特區(qū)政府自編自導。參與此次暴亂的有許多是活躍的“本土派”及“港獨”分子,包括被視為罪魁禍首的“本土民主前線”,以及“熱血公民”“勇武前線”“陳云弟子”等組織成員。香港媒體指出,這些人事后均無例外獲得公民黨、學民思潮等提供的法律支援。

 

全國政協(xié)委員、香港廣西社團總會會長鄧清河慨嘆,香港至今仍未走出“占中”陰霾,少數(shù)人覺得警方在“占領(lǐng)”期間保持克制,參與者的判刑又不算重,就在此次暴亂中大肆破壞。他強調(diào),“治亂世用重典”,警方及司法機構(gòu)應嚴懲暴徒,以儆效尤。

 

香港海南社團總會常務副會長韓陽光直指,違法“占領(lǐng)”行動、“反水貨客”示威已日趨暴力,如今更演變成暴亂,“是反對派一直縱容激進分子”。

 

香港民意的“臨界點”

 

暴亂之后,香港何去何從?劉兆佳認為,此次暴亂可以看作是一個“臨界點”:當這些抗爭行動失去了“道德和理想包裝”的時候,香港人的反感心態(tài)就會被刺激起來,特區(qū)政府也會在民意支持下采取強硬嚴厲的行動反制。

 

他認為,極端勢力越抬頭,反對派就會越被動,“原本比較溫和的反對派人士在主流社會和激進分子嚴重對抗的情況下,越來越?jīng)]有影響力”“這種情況下,斗爭會更加激烈,但當反對派越來越受激進派主導的時候,他們的行為本質(zhì)會導致他們走向失敗和式微。過了這個最嚴峻的階段,香港可望回復某種程度的平靜。”

 

此次暴亂也引發(fā)香港輿論對基本法23條立法的討論。2003年,時任特首董建華領(lǐng)導下的港府曾嘗試就23條進行立法,引起巨大反彈,立法擱置至今。

 

劉兆佳表示,外交部將暴亂定性為“個別本土激進分離組織為主策動的暴亂事件”,反映中央憂慮上述思想日益坐大,會威脅國家安全,甚至被外部勢力利用成為“反動基地”。旺角暴亂雖未必加快23條立法,“但立法是越快越好”。香港律師會前會長、新界關(guān)注大聯(lián)盟發(fā)言人何君堯表示,基本法23條立法是憲制責任,現(xiàn)在香港已經(jīng)出現(xiàn)暴亂,是時候就23條立法。香港保安局局長黎棟國則重申,本屆特區(qū)政府對23條立法的立場沒有改變。本報記者 王 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