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新聞辦發(fā)表《中國堅持通過談判解決中國與菲律賓在南海的有關爭議》白皮書
編輯: 母曼曄 | 時間: 2016-07-13 10:19:07 | 來源: 新華網(wǎng) |
《中國堅持通過談判解決中國與菲律賓在南海的有關爭議》白皮書(國新辦網(wǎng) 方堃 攝)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副主任、新聞發(fā)言人郭衛(wèi)民主持本次新聞發(fā)布會(國新辦網(wǎng) 吳曉山 攝)
外交部副部長劉振民。(國新辦網(wǎng) 吳曉山 攝)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13日發(fā)表《中國堅持通過談判解決中國與菲律賓在南海的有關爭議》白皮書。
白皮書2萬余字,除引言外,共包括南海諸島是中國固有領土、中菲南海有關爭議的由來、中菲已就解決南海有關爭議達成共識、菲律賓一再采取導致爭議復雜化的行動、中國處理南海問題的政策等五部分。
白皮書說,中國人民在南海的活動已有2000多年歷史。中國最早發(fā)現(xiàn)、命名和開發(fā)利用南海諸島及相關海域,最早并持續(xù)、和平、有效地對南海諸島及相關海域行使主權和管轄。中國對南海諸島的主權和在南海的相關權益,是在漫長的歷史過程中確立的,得到國際社會廣泛承認,具有充分的歷史和法理依據(jù)。
白皮書指出,中菲南海有關爭議的核心是菲律賓非法侵占中國南沙群島部分島礁而產(chǎn)生的領土問題。從歷史和國際法看,菲律賓對南沙群島部分島礁的領土主張毫無根據(jù)。此外,國際海洋法制度的發(fā)展導致中菲出現(xiàn)海洋劃界爭議。中菲兩國曾就妥善處理海上爭議進行多次磋商,就通過談判協(xié)商解決有關爭議達成共識,并在雙邊文件中多次予以確認。
白皮書說,菲律賓時任政府2013年單方面提起的南海仲裁案違反中菲通過雙邊談判解決爭議的協(xié)議,侵犯中國作為《聯(lián)合國海洋法公約》締約國自主選擇爭端解決方式的權利,濫用《公約》爭端解決程序。應菲律賓單方面請求建立的南海仲裁案仲裁庭自始無管轄權,所作出的裁決是無效的,沒有拘束力。中國在南海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在任何情況下不受仲裁裁決的影響。中國不接受、不承認該裁決,反對且不接受任何以仲裁裁決為基礎的主張和行動。
白皮書強調(diào),中國一貫遵守《聯(lián)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堅定維護和促進國際法治,尊重和踐行國際法,在堅定維護中國在南海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的同時,堅持通過談判協(xié)商解決爭議,堅持通過規(guī)則機制管控分歧,堅持通過互利合作實現(xiàn)共贏,致力于把南海建設成和平之海、友誼之海和合作之海。白皮書表示,中國堅持與地區(qū)國家共同維護南海和平穩(wěn)定,堅定維護各國依據(jù)國際法在南海享有的航行和飛越自由,積極倡導域外國家尊重地區(qū)國家的努力,在維護南海和平穩(wěn)定問題上發(fā)揮建設性作用。(新華社電 記者郝亞琳、郭麗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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