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電信詐騙騙錢又騙腦 兩岸當共憤

近日,臺灣電信詐騙嫌犯遣返事件及其引發(fā)的紛爭,成了海峽兩岸間比懸疑大片劇情更跌宕起伏的焦點。

 

先有臺灣社會“群情激奮抗議”大陸從肯尼亞押回臺灣嫌犯;后有國臺辦發(fā)言人指出曾有臺灣嫌犯剛被押解回臺就被釋放;再有臺灣警方“圖示”般從馬來西亞押回詐騙嫌犯在機場“就地解散”;還有電視臺滾動播出母親哭訴兒子被大陸“冤枉”,其子卻在媒體旁聽的審理中認罪……

 

一起手就不問情由、聲討大陸的這場鬧劇,于情蠻橫,于理虧欠,于法不通。

 

這件事從一開始就被不良政客從法律扭曲成政治,從打擊犯罪挑動成“欺負臺灣人”,從本應(yīng)該的兩岸司法互助模糊成“仇中反中”。坐享高薪和選票的某些民意代表不思打擊犯罪、維護臺灣形象,反而興風(fēng)作浪掀起了一場“搶人”混戰(zhàn),仿佛自己是救世主,是臺灣的英雄,對內(nèi)羞辱實話實說的官員,對外抹黑謾罵大陸。政客的鼓噪,加上不良媒體毫無常識、不分晝夜的造謠生事,把司法這么專業(yè)的問題弄得面目全非,一眾百姓不為妖言所惑,還真難。

 

電信詐騙騙錢,政客詐騙騙腦。口口聲聲“中國人強押臺灣人”的某些政客,自己就是學(xué)法律專業(yè)的,以清新專業(yè)形象揚名立萬,對司法管轄權(quán)、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等專業(yè)知識比誰都清楚,但遇到可以挑起“反中”的話題,專業(yè)、良知都扔到海里,不惜愚民而綁架大眾以實現(xiàn)其個人的政治利益,全然不顧臺灣居民自己也深受電信詐騙之苦,不在乎“臺灣最美的風(fēng)景是騙人”的揶揄,只要出風(fēng)頭、有選票、能“臺獨”,連陳水扁的“海角七億”都有“建國經(jīng)費”的合理性,況乎“詐騙犯”?按照他們的“愛臺灣”邏輯,詐騙大陸,錢匯臺灣,何罪之有?

 

電信詐騙可恨,詐騙人心,扭曲是非,毀壞“三觀”,更可恨。一個社會,如果在“政治正確”的大旗下動員一切資源“搶救”罪嫌,對受害人毫無同情之心,對公理正義毫無覺悟之慧,對規(guī)則慣例毫無尊重之意,只靠仇視凝聚力量,從官方到民間不問緣由就喊打喊殺,這樣的社會還有什么前途?

 

這場被網(wǎng)友譏為“全球搶人才,臺灣搶人渣”的詐騙嫌犯紛爭,真相已經(jīng)浮出謠言的泥淖:受害人在大陸,偵辦者在大陸,證據(jù)在大陸,司法管轄權(quán)也在大陸,大陸依法偵查,并向臺灣通報了辦案情況,同意臺灣警方到大陸共同研商打擊跨境犯罪。大陸警方正在履行職責(zé),依國際規(guī)則跨境偵查、打擊犯罪。其余的“矮化”、“強押”、“人權(quán)”指責(zé)都是在編故事。

 

信息時代,從謠言到真相只需要幾天的時間。希望這幾天的“激憤”不要白白浪費,大家都能從中長見識、增智慧。

 

首先,大陸對臺灣的確有天然的血脈之情、手足之誼,但這不代表可以沒原則、不講法,如果那樣,相信也不符合臺灣的主流價值。其次,對政客的鼓動不能照單全收。一事當前,必須從情、理、法考慮。將心比心,如果臺灣居民被騙財,臺灣警方將嫌犯交到境外,嫌犯下了飛機就完事大吉回家了,臺灣人該作何想?再有,“仇中”絕不是“愛臺灣”的表現(xiàn),真正“愛臺灣”,應(yīng)該引導(dǎo)社會的理性、彌補制度的漏洞、建設(shè)兩岸的和平。對那些靠展現(xiàn)敵意“愛臺灣”的政客,無論包裝成什么樣的形象,民眾都應(yīng)認清其真面孔,戳穿其假面具!至少,對在此次詐騙嫌犯紛擾中撒謊、點火的人,應(yīng)鄙視!

 

這次紛擾,也讓我們看到不少有是非、敢愛憎的臺灣人。有人忠言逆耳,有人實事求是,有人妙語諷世。一位資深媒體人發(fā)表打油詩:貪污“總統(tǒng)”要特赦,詐騙集團都無罪,殺害兒童不會死,真是好棒棒!不知臺灣那些顛倒是非的政客們,對此詩有何感想?

 

(作者為本報高級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