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莊羽重提郭敬明抄襲案 遙祝瓊瑤勝訴
編輯: 陳豪 | 時間: 2014-12-30 10:23:54 | 來源: 中新網 |
莊羽微博截圖
莊羽微博截圖
中新網12月29日電 今日午間,作家莊羽通過微博發(fā)表題目為《由瓊瑤女士勝訴想到的》的長文。莊羽在文章中重提2003年與郭敬明之間的侵犯著作權案,并從被剽竊一方角度,為同行講述了文章剽竊類案件訴訟過程中的注意事項。此外,莊羽還在文末遙祝瓊瑤女士勝訴。
莊羽回憶稱,“2003年我24歲,那年是我的本命年,時間過去很快,至今已經過去了11個年頭,案件從提起訴訟到執(zhí)行完畢歷經近三年時間,遠比如今瓊瑤女士訴于正的七個月要漫長”。她還表示,“當時我也是像今天的瓊瑤女士這樣懷著悲憤,頂著被漫罵的壓力,遭受了傷害,從巨大的痛苦一步一步走過來,好在法律最終保護了原創(chuàng)者的權益,懲戒了剽竊者”。
文中,莊羽還從被剽竊一方角度為同行講述了文章剽竊類案件訴訟過程中的注意事項,莊羽認為在這類案件中最重要的兩個核心是“清晰的證據(jù)以及愿意跟你并肩戰(zhàn)斗的律師”。
文章最后,莊羽還直言,“被法院認定了抄襲成立的人還能由德高望重的王蒙先生引薦加入中國作家協(xié)會、已經判定侵權的夢里花落知多少一書到現(xiàn)在還在銷售,這些事兒發(fā)生在中國一點兒不稀奇,要錢不要臉的人太多了”。
據(jù)悉,2003年12月,莊羽曾向法院起訴,稱郭敬明所著《夢里花落知多少》一書剽竊了其《圈里圈外》。隨后,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夢》中剽竊了《圈》中具有獨創(chuàng)性的人物關系的內容,造成《夢》文與《圈》文整體上構成實質性相似。郭敬明不滿上訴。
2006年5月22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了郭敬明的上訴要求,判決郭敬明與出版方賠償莊羽經濟損失20萬元,并要求郭敬明公開道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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